有蕾丝风格的织品起源很古老,比如哥特时期的服装,透但不露(薄尼龙或渔网状面料)的类蕾丝面料被大肆应用,那时的蕾丝被赋予黑暗的、神秘的象征。 真正的蕾丝花边直到15世纪末才真正出现。18世纪的欧洲沙龙女王,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夫人最先将蕾丝发扬光大,使其变成了一种有女权色彩的、温柔的、华丽的、优雅的服饰符号。 19世纪的新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服装中,蕾丝又不同于洛可可时代的繁复精致,成为理想和浪漫的象征。 在20世纪以后的各个阶段,蕾丝的应用逐渐广泛。抛开桌布、床单、窗帘这些不说,但从衣服的层面上讲,我觉得蕾丝性感大多是因为: 1.蕾丝被应用在内衣、睡裙、吊带丝袜上,除了身材性感,这些贴身露肉的衣物本身就性感。
2.衣服本身比较包身,款式本来就性感,通常应用上蕾丝也会性感。
3.全透和全露都没半透那么能引发人类的探索欲望。
蕾丝作为一种装饰风格,本身并不带有明显风格,而是根据不同的设计与搭配来打造出设计师想要表达的念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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